电动汽车蓄电池充电机充电服务费上限收费标准出台
2018-12-17 11:36:20 点击:
《通知》规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根据供电部门分类电价标准分别执行。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换电服务费两项费用。焦作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2020年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电动汽车蓄电池充电机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的计量单位数(千瓦时)收取,纯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最高标准暂定为0.55元/千瓦时,社会车辆充电服务费最高标准暂定为0.70元/千瓦时(上述两项收费均不包含电费)。电动汽车蓄电池充电机充电经营企业可在最高限价内下浮,下浮幅度不限,我市鼓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对充电服务费给予优惠。
焦作市发展改革委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号码等内容,实行阳光收费,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通知》试行期为两年,试行期内,上级有新规定时按照新规定执行。
电动汽车蓄电池充电机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的计量单位数(千瓦时)收取,纯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最高标准暂定为0.55元/千瓦时,社会车辆充电服务费最高标准暂定为0.70元/千瓦时(上述两项收费均不包含电费)。电动汽车蓄电池充电机充电经营企业可在最高限价内下浮,下浮幅度不限,我市鼓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对充电服务费给予优惠。
焦作市发展改革委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号码等内容,实行阳光收费,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通知》试行期为两年,试行期内,上级有新规定时按照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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